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受校组织部委托,校审计处组成审计组,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对我校原会计学院院长王秀芬、原民航学院院长石英、原艺术设计学院院长胡中艳、原航空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张志宏、原财务处处长高中良五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联系人:许劲波
联系电话: 61912680
邮件方式:校内OA邮箱
特此公示